上海最新税务年度清算工作小贴士
发布时间:2017-04-20
2016年度的工作开始啦!说起税务年度清算工作很多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企业汇算清缴,其实年度清算不仅包含企业的还包含个人的哦!!!
也就是说年度的清算工作包括以下内容: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
小贴士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沪国税函【2017】15号文中提到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税发【2009】79号)的规定,2016年度在本市从事生产、经营(包括试生产、试经营),或在2016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,无论是否在减税、免税期间,也无论盈利或亏损,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那么今年和去年有多少变化呢?请往下瞧~~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旧对比
小贴士二 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
众众所周知,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于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都做了更严格的管控,为了避免由于填报失误而产生的税务稽查,提醒大家在填报数据需小心谨慎,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数据填列,千万不要虚列成本、费用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哦!
通常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,但是部分主管税务机关会提出企业需在4月30日完成,如果来不及也不要担心,企业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后。
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已于3月31日前结束。没有申报的个人只能去和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处理啦,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达,个人征信信息可是越来越重要了!